2011年的住宅产业化试点示范规模达到100万平方米,“十二五”时期累计示范面积超过1500万平方米。从2010年起,新建建筑及完成建筑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实行热计量收费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符合50%节能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,实行热计量收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