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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价局:没有电梯货运费项目
    今天上午,渝中区陆先生装修完房子后,将装修押金退还物业管理公司时,物业管理公司表示将扣除300多元的电梯货运费。陆先生质疑收费的合理性。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电梯货运费合理吗?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。
      物管收取电梯货运费

       陆先生住在渝中区上清寺路14号。今年3月,陆先生支付了2000元的装修押金,并与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签署了装修施工责任书,开始装修房屋。由于陆先生装修的房子位于16楼,所以装修中使用的水泥、沙子和其他材料需要乘电梯上楼。在房屋装修过程中,陆先生每次上楼搬运装修材料时,楼下电梯入口处的物业管理人员都登记。陆先生还在登记表上签字。
       今年7月,陆先生装修了房子。今天,当他到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退还2000元的装修押金时,物业管理人员表示,由于陆先生在装修期间用电梯携带了46次装修材料,应扣除368元的电梯货运费。
       陆先生立即表示,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电梯货运费是不合理的。我支付了物业管理费,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向我收取电梯货运费,这是不合理的。陆先生对此提出了质疑。
        物价局:没有电梯货运费项目
       对于卢先生提出的质疑,社区物业管理公司马经理表示,在卢先生装修房子之前,物业管理公司已经与他约定了电梯货运费。记者从马经理签署的《装修施工责任书》中看到,在装修申报和收费标准栏中,双方同意电梯货运费8元/梯。
       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电梯货运登记表显示,陆先生在装修过程中共携带了46梯装修材料。马经理说:每次8元,他总共携带46次,总共需要支付368元的电梯货运费。
       物业管理收取的电梯货运费是根据2000年初市物价局制定的渝价(2000)130号文件收取的。马经理说。
       市物价局房价办公室黄姓工作人员介绍,目前的物业管理费按重庆价格(2004)778号文件按单位面积收取,无电梯货运费。渝中区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,双方签订装修协议时,对电梯货运费达成协议的,按协议执行。
       对此,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天强表示,双方应按照签订的协议执行,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