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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未完工,装修公司人去楼空
詹女士家住长虹路社区,她称,4月1日,她与襄樊联众装饰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,次日开始施工,装修款分两次支付,首次先付323万元,签订合同及收款人均为该公司一名何姓负责人。另外还有前来讨款的供货商及讨工资的装修公司员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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熟人介绍找装修房子 交5000元后对方跑了
“当初由于是熟人介绍,对该装修队比较信任,也没有和他们签订合同,只有装修队中一杨姓装修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”对此,河南大正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京宝说,闫先生与装修队之间即便没有签订合同,但双方在事实上已形成合同关系,现在装修队跑了,已构成违约,闫先生可拿着相关资料,比如装修队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去法院起诉,要求装修队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等。